为做好我县廉洁征兵工作,规范征兵秩序,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镇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征青年家长、退役军人、热心群众中遴选廉洁征兵监督员,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现向全县公布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和廉洁征兵“十不准”,欢迎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监督我们的工作,也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征兵纪律规定,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
镇远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55-5715318,0855-5725389
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考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证明,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应征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镇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