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服务经济社会的公益事业。我县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主要有防雹和增雨,是用“三七”高炮、火箭向天空发射碘化银炮弹、火箭弹达到防雹和增雨的目的。我县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3月1日到10月31日。
二、作业区域:全县共设四个固定高炮人工防雹,分别为江古镇、羊场镇、涌溪乡、舞阳镇作业点;增雨作业点流动未固定作业点。
三、作业设备:三七高炮和车载火箭。
四、实施作业时,高炮、火箭100米范围内不允许围观,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五、作业射程为作业站、点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六、各作业区域如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自行拆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县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捡拾、拆卸和藏匿,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马上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八、联系单位:镇远县气象局;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5722619(178 0855 7024) 。
特此公告
镇远县气象局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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