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裁审衔接”模式助力群体性争议调处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4日 作者:张旭松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26541
内容提要: 近期,镇远县仲裁部门、审判机关协作,运用“裁审衔接”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涉及27人的群体性劳动报酬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分页
近期,镇远县仲裁部门、审判机关协作,运用“裁审衔接”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涉及27人的群体性劳动报酬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新年伊始,镇远某超市员工刘某等27人向镇远县仲裁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县仲裁委接到申请后,及时了解案情。了解到镇远县某超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超市运营不善等原因,经济效益不佳,拖欠27名员工部分工资未发。此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影响较大,如何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摆在县仲裁委面前的难题。县仲裁委及时与县法院沟通联系,通报案件争议焦点等情况,双方决定启动调解协助机制,优先选择调解的方式处理争议。
县仲裁委和县法院在调处开始前,先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召集当事双方在县人社局四楼小会议进行当面调解,在县仲裁委和县法院的耐心沟通协调下,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为适应新法规政策的变化、新经济形态的发展以及裁审思路的转变,县仲裁委与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裁审理念、思路和裁审标准。2021年12月15日,两部门联合印发了《镇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联合培训、流动法庭、庭审观摩、案件评查五项工作制度和调解协作、信息互联互通两项工作机制,构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元协作调解机制和裁审衔接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仲裁与诉讼两种制度优势,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编:徐银珍 审:吴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