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期间,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施行,开展以突出反价格欺诈,倡导诚信经营,多领域多层次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进行价格巡查,检查超市30户次,未发现虚假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规范使用“原价、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字眼。二是检查农贸市场60家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233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有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三是检查检查旅游集中购物场所32户次,宾馆41户次,5A级风景区餐饮服务单位110户次,未发现低标高结、模糊标识价格、以及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四是密切关注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的价格动向,检查药店75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五是对镇远县两家核酸检测机构,和十二个乡镇卫生院在内的14个采样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核酸检测收费单位均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春节期间不同人群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试剂价格均按照采购价格销售,未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
通过两节期间加大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娱乐、停车场等领域的价格监管力度,经营主体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有效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县购物消费氛围,营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
(编:徐银珍 审:吴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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